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田政办〔2017〕118号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田县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及省政府《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闽政〔2016〕63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田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涂剑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是告 县环保局局长
林芳庆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陈庆第 县政府办
张知松 县委宣传部
刘珍水 县发改局
涂剑澎 县经信局
王国泰 县公安局
杜其丰 县财政局
刘 斌 县国土资源局
郑新华 县环保局
郑超鹏 县住建局
连晋三 县交通运输局
章两建 县农业局
薛永平 县水利局
张玉明 县地税局
吴前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开回 县国税局
周先推 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环保局副局长郑新华同志兼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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