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录用林启煜等17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日期:2017-09-25 17:2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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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国人部发〔2007〕134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福建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7〕2号)等文件精神,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陈志敏等一百二十三位同志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明人社〔2017〕362号)等文件精神,同意录用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合格的林启煜等17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并从报到之日算起。 

  录用为公务员名单如下: 

  大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        林启煜; 

  大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桃源森林派出所     余生德;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          范承源;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乡镇市场监管所科员 范雪燕; 

  大田县环境保护局科员       林青霞; 

  大田县吴山乡人民政府科员 连若君; 

  大田县石牌镇人民政府(计生)科员  陈丽珍; 

  大田县前坪乡人民政府科员  温荣强; 

  大田县梅山乡人民政府(财政)科员 陈精堆; 

  大田县梅山乡人民政府科员   涂晓珊; 

  大田县建设镇人民政府科员   郑丽萍; 

  大田县建设镇人民政府(国土)科员 陈初强; 

  大田县湖美乡人民政府科员   张婉婷;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科员   廖丽燕; 

  大田县太华镇人民政府(国土)科员 陈振本; 

  大田县上京镇人民政府科员   吴舒婷; 

  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科员   张英浩。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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