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录用陈智灵等伍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
田人〔2018〕76号
大田县公安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公局发〔2018〕6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2018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务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闽公局发〔2017〕4号)等文件精神,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黄若宸等57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明人社〔2018〕398号),同意录用通过统一组织考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陈智灵、戴智恒、庄济彬、朱镇煌、李腾达等5位同志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并从报到之日算起。
大田县公务员局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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