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确认江志星等4位同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批准确认江志星等4位同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附后),现予批准公布。其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
特此通知。
附:江志星等4位同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020年10月13日
附件:
江志星等4位同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1.大田县丰源煤业有限公司
江志星:采矿工程助理工程师
2.大田县城区堤防管理处
郑永焕: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助理工程师
3.大田县城区堤防管理处
施丽婷: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助理工程师
4.大田县水电工作站
杨承享: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助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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