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田市管餐〔2019〕2号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田县教育局
关于加强春季学校及周边食品
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学校(托幼机构):
春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春季开学后更是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易发时段。2019年春季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各市场监管所要切实把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和落实,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对照《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本辖区内学校、学生校外托餐、供校食品经营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包括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帐,实施销帐式整改;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要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隐患、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及时报告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股,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二、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各学校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学校食堂分管领导为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食品安全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各学校在开学初要按照《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自查,形成自查自评报告。自查报告一式两份,一份自行留存建档,一份报送辖区市场监管所。
三、落实食品采购追溯管理工作
各学校食堂应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追溯管理工作,及时将采购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录入食品可追溯系统。要严格限定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种类,明确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管理要求,严格筛选外购直接入口食品的供货者。一律不得把外购散装的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直接给学生食用,谨慎购买散装熟肉制品。
四、加强学生校外托餐(“小饭桌”)管理
各中小学校在开学时填制《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情况调查表》,并于开学后15日内报送至辖区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各市场监管所开展专项检查,填制《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表》,报送县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股汇总并通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要把评分评级结果通报各中小学校,督促各中小学校公示 “小饭桌”食品安全评定结果。
五、加强供校食品生产单位监管
各学校(托幼机构)对供校的加工食品开展摸底,认真梳理、建档供校食品生产企业名录、品种、数量等信息,并报辖区市场监管所,各市场监管所要重点对供应学校面包、糕点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六、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营养和节约食物纳入健康教育内容,确保每学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2课时。安排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网络考试。各市场监管所督促指导辖区内学校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物中毒防控知识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七、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各市场监管所要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是否存在无证经营、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等情况。
八、推进“放心食堂”和“明厨亮灶”建设
各学校要积极推进“放心食堂”和“明厨亮灶”建设,进一步推动食堂软硬件改造和提升,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达良好以上,全面实现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的目标。
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教育局将适时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市场监管所于2019年3月26日前,将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统计表,报送“食品专管员微信群”或县局餐饮股邮箱,邮箱地址:dtcy0598@163.com。
附件:1.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
2.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表
3.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报告
4.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情况调查表
5.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动态等级评定表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大田县教育局
2019年2月21日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食安办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印发
附件1: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类 别 |
单 位 |
数 量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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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学校及供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其中:学校食堂 幼儿园食堂 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 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学生校外家庭托餐 供校食品生产企业 |
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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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其中:学校食堂 幼儿园食堂 学校周边餐饮单位 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学生校外家庭托餐 供校食品生产企业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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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及周边监督抽检食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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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抽检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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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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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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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数量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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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违法案件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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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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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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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培训班 |
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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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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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指根据《餐饮服务日常监管监督检查要表》重点项发现的问题或风险隐患。
附件2
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自评表
单位名称: 地址: 食品安全管理员: 电话: 自查时间:
序号 |
自查情况 |
不符合项说明 |
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时间、措施、完成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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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及其它食品安全信息在店堂醒目处公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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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按许可项目经营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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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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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确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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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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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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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记录保存完整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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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规定开展晨检并做好记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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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从业个人卫生符合要求,无留长指甲、佩带饰物上岗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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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布局流程、经营条件未擅自改变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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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三防设施齐全,无鼠迹、蟑螂或苍蝇等害虫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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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通风排烟设施有效运转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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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地面、墙面、顶面材料符合要求,无破损、积垢、霉斑等现象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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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场所环境干净、整洁、无积水,物品摆放整齐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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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并做好记录,保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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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采用透明玻璃隔断(矮柜隔断)或视频等方式,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进行展示,设备运转正常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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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设有蔬菜、肉类、水产类专用清洗池或设施并按要求分类清洗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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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加工制作和盛放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有明显区分标识,并分类分开使用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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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配置专用食品留样冷藏设施及留样管理人员,按规范留样,并做好记录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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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食品烧熟煮透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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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餐厨废弃物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有协议、台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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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做到“五专”管理,不超范围、不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详细记录并做好公示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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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自制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在店堂醒目处或菜单上公示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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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做好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工作,索证索票资料齐全并保存完好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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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进行进货查验并做好记录台账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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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是否采购禁止生产经营食材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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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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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贮存散装食品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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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食品存放离地离墙,有毒有害等物品与食品不混放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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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分类存放,蔬菜、肉类、水产类食品分开分类存放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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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专间入口处按要求设立洗手、消毒、干手设施,设施运转正常。水龙头非手动式。墙裙铺设到顶,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门自动关闭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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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专间安装独立空调,温度控制25度以下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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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未经清洗、加工、脱包食品及原料不进入专间。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加装净水设施,运转正常,滤芯及时更换,记录完整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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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专间是否做到“五专”(专人加工、专室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设施运转正常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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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专间安装空气消毒设施,规范使用并做好消毒记录。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式,垃圾及时清理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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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配备餐用具专用清洗池、消毒和保洁设施,数量满足经营需要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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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保洁设施密闭、清洁、未存放其它物品,标识明显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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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按要求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或委托有资质机构代行检验,检验室设施及检测项目符合要求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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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设立检验室的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设备和经专业培训的检验人员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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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配送食品的标识标签、储存、运输等符合要求 |
□是 □否 □合理缺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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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未制售禁止制售的高风险食品品种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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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有无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行为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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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福建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自查自评报告
一、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1、
2、
3、
......
二、问题整改和落实情况
1、
2、
3、
......
三、下一步有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1、
2、
3、
.......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自查自评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情况调查表
学生参加校外托管机构用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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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在校学生人数 |
参加校外托管机构用餐的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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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有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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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开办人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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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
动态等级评定表
被评定单位名称: 就餐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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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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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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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内容 |
序号 |
评定项目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硬件条件(30分) |
1 |
食品加工操作间、用餐间、卫生间分别设置。 |
5 |
|
|
|
2 |
加工经营面积应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 |
5 |
|
|
||
3 |
加工操作场所有上下水设施,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
5 |
|
|
||
4 |
加工操作场所保持整洁,“三防”设施齐全。 |
7 |
|
|
||
5 |
设有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冷冻冷藏和洗手的设施设备。 |
8 |
|
|
||
人员管理(25分) |
6 |
从业人员与就餐学生人数相适应。 |
5 |
|
|
|
7 |
所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合格健康证明。 |
8 |
|
|
||
8 |
坚持每日健康晨检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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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安全以及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知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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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
5 |
|
|
||
过程控制(45分) |
11 |
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采购食品和食品原料应专人负责、定点采购、索证索票、建立台账。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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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评定项目 |
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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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不得提供凉拌菜、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品,食品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食品添加剂。 |
5 |
|
|
|
过程控制(45分)
|
13 |
加工食品的工具、容器必须做到生熟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定期消毒。 |
5 |
|
|
|
14 |
学生餐(饮)具每餐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饮)具,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
8 |
|
|
||
15 |
食品应当餐加工,不得使用隔餐的剩余食品,严禁提供未经烧熟煮透的食品,严禁向学生提供《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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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 |
供餐方式一律实行分餐制。 |
3 |
|
|
||
17 |
每餐供应的食品成品应按规定留样。 |
3 |
|
|
||
18 |
按规定处理废弃油脂和餐余垃圾。 |
3 |
|
|
||
评定结果:总得分 分。 |
||||||
被评定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巡查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
备注:1.依据现场检查情况,在得分栏内直接打分,扣分应予说明。
2.该表一式两份,一份当场交被评定单位留存,一份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存档备案。
3.如相关被评定单位拒绝配合监管人员开展某项评定,则该项得分默认得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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