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

日期:2021-01-29 09:17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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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冷链食品经营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
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
神,我县对进口冷链食品采取集中监管仓统一查验“四证一单”
并开展核酸检测、集中消毒的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大田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开
始运营,地址:大田县食品公司(华兴镇兴田路 388 号)。
二、进入大田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持有“报关单、检验检
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消毒证明、追溯凭证”进入集中监
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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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批批核酸检测阴性
和最小密闭外包装件件消毒,并由集中监管仓出具《大田县进口
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以下简称《出仓证明》)后方
可出仓。
四、实行 24 小时报备制度,各经营单位要在货物到仓 24 小
时前向集中监管仓报备,取得出仓证明进入自营冻库后 24 小时
内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备。
五、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时,应当主动出示《出仓证
明》,未取得《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收贮、上
市,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
集中监管仓报备电话:7226076,18065898139
大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2021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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