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张秀萍委员:
《关于鼓励个体户转为企业经营的提案》(第14号)收悉,结合有关规定及相关部门职能,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健全完善政策扶持个体工商户,支持具有一定规模,一定历史,一定资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激发民营资本创业投资活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为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的提案,很有针对性,也和目前政府鼓励的超级给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经营的方向一致。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经营涉及方方面面,需政府各部门通力协作,同时需要经营个人有意愿才能做好这项工作。
在经营者有意愿,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经营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企业开办
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个转企)。简化“个转企”程序,按照“一注一开”的原则和程序同时办理,在不违反企业名称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保留原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及特点,在经营有效期内,如经营场所(住所)不变,原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前置许可的有效证件,经营场所证明可以继续使用。
二、税收政策
1.转型登记为企业后,仍属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按季不超过45万元的,予以免征增值税优惠,超过45万元的,其按增值税计征的税费,予以减半征收优惠。
2.转登记为企业后,划为小微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其企业所得税在原来减半的基础上,予以再减半征收的优惠。
3.转登记为企业后,只要符合条件,予以其他的税收优惠。
4.享受政策性税收优惠时“个转企”纳税人只要自行计算享受,资料留存备查,不要申请审批。
三、金融政策
1.只要“个转企”的企业生产经营合法合规,持续经营2年以上具有稳定的交易流水,持续纳税两年以上,纳税信用良好(企业税务评级A级、B级、M级),或近12个月正常纳税,均可向辖区银行线上申请“税务贷”。品种有“税务贷”、“云税贷”、“快易贷”、“纳税易贷”等,贷款随借随还,授信额度最高300万元,贷款利率3.85%—4.25%不等,为“个转企”企业提供低息便捷的融资服务。
2.引导银行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智动贷”、“网捷贷”,供应链质押融资等信贷产品,缓解企业资产抵押瓶颈“融资难”问题,为“个转企”转型后小微企业实际需求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个转企”是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做强做大的发展方向,但“个转企”需要业主有意愿,同时需要各职能部门积极引导提供优惠政策和真诚的服务,为县城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工作。
领导署名:林春忠
联 系 人:黄清渊
联系电话:0598-7260016
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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