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08-16 14:48 来源: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 | | |

廖舒静委员:

  《关于重点发展杂交水稻制种产业的建议》(第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如您所述,“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是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8大重点任务之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立志打一场种业翻身仗”,我县高度重视种子产业发展,将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以打造“中国稻种基地”为契机,按照《福建省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发展规划(2018-2025年)》要求,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品牌影响、社会化服务等能力水平,具体地,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做好重大项目谋划。按照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发展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策划申报“三明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建设项目”。 

  二、落实制种保险政策。按照水稻制种保险方案,做好水稻制种保险投保、查勘定损、理赔等相关工作。 

  三、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到企业兼职。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的通知》、《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并与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同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拔尖人才、引进人才等享受优先聘任相应的职位和岗位的政策。 

  四、强化制种基地管理。一是按照《福建省种子管理条例》《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种子质量监管八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种子质量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行为,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三明“中国稻种基地”名片。二是建立种业市场监管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制种生产基地监管,重点核查制种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产地检疫等内容;积极开展制种基地巡查、苗期转基因抽查等活动,有效遏制套牌侵权、制售假劣、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强化行业指导服务,切实维护制种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基地建设、监管和服务能力。 

  五、加强制种经纪人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制种经纪人的扶持力度。对制种经纪人从事种子生产加工的,电价按农业生产用电标准收取;对于制种经纪人改造(新建)的密集烤房用于烘干种子的,每座给予1000元补贴。二是要发挥好种子协会行业协调、服务、维权和自律作用,切实抓好制种经纪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三是加强种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力争培养一批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种业学术带头人、种子企业家和种子管理人员,为我县种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四是鼓励制种经纪人、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合作入股等形式组建专业化制种公司,建立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依法依规从事种子生产活动。 

  我县杂交水稻制种产业也存在的不利因素:一是沿海气候-台风,8月下旬至九月份台风阴雨、暴雨天气,严重影响制种扬花授粉,影响制种产量质量;二是人多地少,土地流转困难,制约制种产业规模发展,我们将努力克服不利因素,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制种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成鑫 

    人:刘连生 

  联系电话:13605983178 

    

  大田县农业农村局 

  202181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