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范成建等9位委员:
我局主办的《关于增加我县居民住房用地的供给的建议》(第17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据统计,目前我县城区仍有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的商品房正在建设未销售,且城区周边土地陆续供应中,今年,县城区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总量约23.5公顷,包括鸭蛋山鸡公形地块、原石凤水泥厂、坪尾仑片区、火电厂桥头片区等地块。
委员所提城区周围国道纵五线、兴泉铁路客运站等地块已列入正在编制的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未来几年将陆续开发利用。关于集体用地建设共有产权房屋的建议,2019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删除原法第43条中任何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增加规定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三分之二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同时使用者在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之后还可以通过转让、互换、抵押的方式进行再次转让,待相关实操政策出台后,将认真讨虑莆炎高速互通口周边土地利用问题。我局将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利用好国家相关政策,合理推进城市建设,保障住房用地需求。
领导署名:林宗镇
联 系 人:王孔锶
联系电话:0598-7236559
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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