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10-1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案件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内容 |
实施机关 |
救济渠道 |
1 |
大田县东门社区卫生服务站 |
大田县东门社区卫生服务站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案 |
田卫医罚〔2021〕05号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 |
2021/10/25 |
罚款1000元 |
大田县卫生健康局 |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大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大田县人民法院起诉。 |
2 |
高文华 |
高文华执业活动超出规定的执业范围案 |
田卫医罚〔2021〕06号 |
第三十七条第一项或者视情节而定 |
2021/10/25 |
警告 |
大田县卫生健康局 |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大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7个月内向大田县人民法院起诉。 |
3 |
福建维真园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维真园 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含抗生素原料生产消毒产品案 |
田卫消罚〔2021〕03号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四条 |
2021-11-12 |
没收违法所得20036元,罚款131180元 |
大田县卫生健康局 |
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大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8个月内向大田县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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