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5-12-18 09:11 来源:大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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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预防控制疾病、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2015〕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动手、社会参与、依法治理、科学指导,全面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优势,着力治理影响群众健康的危害因素,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效改善环境卫生,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努力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继续实施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民健康科技行动、中小学校健康教育等活动,打造一批健康教育的品牌;创新健康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营造“讲卫生、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的良好氛围,引导城乡居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2.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完善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加强健康步道、健康广场、健康主题公园等健身活动场所建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社区健身活动,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提高居民健身运动的便捷性。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提倡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加强职工体育,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间操制度,建立职工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发挥各行业和体育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项目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比赛。

  3.全面落实控烟各项措施。认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努力建设无烟环境。积极开展烟草危害宣传教育,普及烟草危害知识,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促进形成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的社会风气。将青少年作为吸烟预防干预的重点人群,努力减少新增吸烟人群。开展戒烟咨询热线和戒烟门诊等服务,提高戒烟干预能力。

  (二)大力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整治城乡环境卫生薄弱环节。按照“城乡统筹、分类指导、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结合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乡村建设,以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薄弱部位和农村垃圾、污水、粪便处理和畜禽养殖为整治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疏浚坑塘河道,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2.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城乡生活垃圾和污水,不断提高城镇和农村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污水处理率。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全县所有乡(镇)和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城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40%。城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回收利用,逐步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治理畜禽养殖等产业污染。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机制,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设施。到2016年,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规范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处置,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严格活禽市场准入,监督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城区逐步推行“禽类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制度。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和门内卫生达标责任制;制定镇、村生活垃圾卫生管理制度或乡规民约,做到镇、村内外无暴露生活垃圾堆,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及时清运、集中处理。

  (三)扎实推动卫生城镇创建

  1. 积极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步伐。以点带面、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结合生态乡(镇)、村等创建活动,全面推进省级卫生县城和卫生村创建活动。对旅游风景区所在的乡(镇)、村及高速公路、车站所在地及周边乡(镇)、村,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乡(镇)、村活动,培育、创建一批卫生镇(村)。到2020年,我县创成省级卫生县城,完成至少1个国家级卫生乡(镇)的创建,30%以上的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95%以上美丽宜居村庄(美丽乡村示范村)达到省级卫生村标准。

  2. 积极探索健康“细胞”建设。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围绕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培育健康人群等重点,探索健康城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先行试点开展健康社区、健康校园、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食堂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推动健康理念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营院,提高社会参与程度。

  (四)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

  1.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建立健全全县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县爱卫办要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2.切实落实综合防制措施。实施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策略,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防止登革热、流行性出血热等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每年5、6月份组织开展以灭蚊、蝇、蟑螂为主的除“四害”活动,每年春秋两季组织开展集中统一灭鼠活动。

  3.强化消杀专业队伍建设。加强除“四害”专业队伍、消杀药物和器械的管理,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的市场行为,推进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防制服务机构,提升专业防制效果。根据《病媒生物防制标准》(GB/T27770(0-3)-2011)要求,加强消杀队伍的管理和培训,科学指导消杀人员正确选择和使用药械,提高科学除害水平。

  (五)切实保障生活饮用水安全

  1.加快城乡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全面改造城镇老旧供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加强农村重点寄生虫病流行区和地方病病区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优先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等方式,大力发展区域供水,健全供水设施维护的长效机制,统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全县95%以上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强化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建立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县级必须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常规指标检测能力。

  (六)持续推进农村卫生厕所建设

  1.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步伐。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乡村建设等,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四格式、集中式的生态改厕,提高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到2020年,全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95%以上。

  2.全面推行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到2020年,全县中小学校、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集贸市场、政府机关等公共场所,以及旅游景点、公路沿线加油站等场所无害化卫生公厕达到100%。

  (七)统筹协调做好疾病防控工作

  1.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积极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在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等疾病防控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落实传染源管理、危险因素控制、防病知识普及、社会心理支持等综合防控措施。完善防控工作预案,协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重大疫情防控、大型活动卫生防病保障等工作。

  2.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建设工地、流动人口集居地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防控工作,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监管。发挥乡(镇、街道)、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作用,做好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发动全民共同参与,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形成群防群控工作格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爱国卫生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爱国卫生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预算,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不留资金缺口。要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建设,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完善制度,定岗定责,确保有效运行,发挥应有职能。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爱国卫生工作中来,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带来的实际成效。同时,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要设立专栏,既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

  (三)强化合力共为。爱卫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联动配合,加强信息交流与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县爱卫办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四)加强考核督查。要建立爱国卫生工作督查制度与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对全县爱国卫生工作的督导检查,掌握工作进展,督促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专(兼)职爱国卫生督查员开展监督检查。要建立爱国卫生工作投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不断提高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的满意度。

 

 

 

大田县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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