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情况

日期:2021-11-25 16:54 来源:大田县卫健局
| | | |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我县传染病防控工作汇总如下:

一、检查计划

1. 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传染病综合评价工作。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以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形式开展,应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覆盖。同时请各地结合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重点对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感染性病房等进行检查。于2021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半年小结和全年总结及表格报送到市监督所三科邮箱。

2. 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和预防接种监督。并于2021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报送半年和全年总结及汇总表。

3.开展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专项监督。2021年的医疗废物监督工作结合传染病防治综合评价进行。重点对20张床及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污水的消毒、污水处理设施运转和消毒药剂的投药情况进行监督。于2021年6月10日前报送1次污水监督半年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和12月10日前报送1次全年总结。

4.双随机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发放的双随机任务和要求完成。

5. 根据省市下发的文件要求开展其他专项和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案

 1.1-6月完成20张床及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污水医疗机构污水专项监督检查、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

 2.7—12月完成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传染病防控综合评价、双随机等工作

三、检查结果

1.传染病综合评价工作。2021年共完成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229家(包含双随机任务),其中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4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12家,疾控中心1家,未定级医疗机构212家。其中;优秀30家,合格199家。本次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229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687人次,车次156车次。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份。

2.传染病双随机工作。今年传染病双随机共出动卫生监督员45人次, 出动车数13次,开展综合评价15家,评价结果优秀1家,合格14家。监督完成率93.75%,完成率100%。重点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情况;是否瞒报、缓报和谎报传染病疫情;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针对村所未对医疗废物交接记录进行登记保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圆满完成“双随机”监督工作任务。

3.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严密部署,压实责任。我所分别于2021年8月1日、8月16日、9月16日多次组织卫生监督员开展小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部署会,明确各自职责,要求全面排查小型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针对防控落实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业整顿。我所于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10月9日开展辖区内小型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092人次,卫生监督协管员277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8份。重点监督检查发热诊室是否设置规范、预见分诊点设置、预检分诊工作落实、院感控制以及是否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等情况,针对21家医疗机构违规接诊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责令停业整改7天。同时 ,当场警告行政处罚5起,超范围执业2起,给予警告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以会带训 以学促行。8月9日上午,召集被关停的村卫生所(室)主要负责人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专题会,会议强调,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高度警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切实扎牢基层疫情防控网。

4. 开展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20家设置接种门诊和4家设置产科门诊医疗机构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人员资质、疫苗公示、接种告知(询问)的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情况、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等情况,共监督检查24户次,出动卫生监督员48人次。

5.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专项监督。对辖区内364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废物专项监督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199人次,卫生监督协管员380人次,车次256车次。开展医疗污水监督检查,未设置医疗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除太华镇卫生院准备搬迁未设置其余的医疗机构均已按照标准设置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同时每季度委托第三方三明市厚德检测中心开展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6. 开展消毒隔离专项监督检查。对辖区内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消毒隔离专项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消毒隔离制度建立、培训、消毒产品是否索取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及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使用中的碘伏、酒精、一次性医用棉签等是否标注开启时间及失效时间、是否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处理信息

1.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年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0份。

2.案件查处情况:针对疫情防控预检分诊落实不到位,擅自诊断新冠相关患者,给予当场行政处罚5家。对1家医院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保存给予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1家医疗卫生机构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及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针6家医疗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给予立案查处,共处罚金额16000元,针对1家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存设施不符合有关规范给予立案查处,共处罚金额1500元。

 

                                             大田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