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12102-0100-2020-00008
- 备注/文号: 田发改[2020]31号
- 发布机构: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0-03-25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及市发改局“三定”规定,参照《三明发改委权责清单的通知》明发改法规〔2019〕336号,经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和县审改办等部门审核,依法明确县发改局权责事项共122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公共服务1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1项,其他权责事项78项。 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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