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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SM12908-3000-2018-00004 | 文号 | 广政﹝2018﹞111号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18-06-14 |
标题 | 广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平镇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广平镇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12908-3000-2018-00004 | ||
文号 | 广政﹝2018﹞111号 |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18-06-14 | ||
标题 | 广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平镇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广平镇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广平镇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
广平镇教育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以构建和谐、稳定校园,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广平镇学前教育管理,保障在园幼儿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促进广平镇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管理、依法取缔”的工作思路,在全镇幼儿园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2018年8月底前全面整治完成。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为6-8月份,活动主题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动态监管。由各村对辖区内证幼儿园进行详细排查,逐一摸清每个无证幼儿园的基本情况,找准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时时掌握无证幼儿园的有关信息,加强动态监管。依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由派出所、建设工商所、安办、消防、综治办、国土所、村建站、卫生院、广平中心小学以及各村参与的联合检查机制,不定时开展检查。
(二)广发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民办幼儿园园长会议、利用微信平台等途径,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将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步骤措施等讲清楚,将早期教育及其科学保教的重要性讲清楚;广泛宣传办园程序、办园基本要求、办园先进理念等,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合格幼儿园,营造各方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社会氛围。
(三)核查认定,分类施策。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由各村提交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幼儿园、非整建制的办学机构、合格园周边的无证园、办园极不规范的无证园黑名单,由镇政府上报县教育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对正在新建、改扩建的民办园,要严格按照建设规范和办园要求予以指导,加强监管;对确有必要设立看护点的,镇政府要从严把关,严格按照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标准要求落实整改,待规划布点合格幼儿园完成建设后,分批予以撤并或取缔;对通过整改可以达到办园标准的无证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待整改后达到办园标准的予以协助上报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统一汇总上报至县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备案处理。
(四)加快建设,扩大资源。依据《三明市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暂行)》和《三明市学前教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要求,合理布局幼儿园,加快推进幼儿园建设。鼓励、引导无证园举办者按照规划要求,办园标准(省优质园)新建幼儿园,鼓励有良好社会公信度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园或多形式合作办园,扩大充实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
(五)加强督查,常态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整治成果,各村对已经取缔的无证园要加强跟踪,防止复园;中心小学要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把好新园准入关,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园。对有非法办园苗头或正在筹建中的无证园,其所在地村委会要第一时间介入,勒令停止违规建设,并及时上报镇政府处置。
四、工作职责及要求
成立广平镇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周茂座同志担任,副镇长王晓华同志担任副组长,镇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一)实行属地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村负责组织无证幼儿园的摸排、登记工作,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根据部门职责依法查处。
(二)坚持分类整治。各村要进村入园,深入宣传引导,针对不同情况,在教育部门指导下,实施“一园一策”,稳步实施无证园清理整顿工作,既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清理成效,又要确保社会稳定。
(三)做到标本兼治。依据《三明市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暂行)》要求,加快建设进度,公办、民办并举,多种形式办园,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合格幼儿园,扩大充实学前教育资源。
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食品卫生法》和《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三明市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暂行)》对幼儿园的房舍建筑、设施设备、师资力量、餐饮服务等方面逐一摸底排查,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今年暑假期间自行整改完毕。8月下旬,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检查组复查整改情况,未通过整改验收的无证园,统一汇总上报至县教育部门处置。
附件:1.广平镇未审批民办教育机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2.广平镇民办幼儿园安全检查表
附件1:
广平镇未审批民办教育机构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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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村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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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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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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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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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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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 在园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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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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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日 托 |
收 费 |
简 托 |
收 费 |
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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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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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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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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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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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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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条件基本情况 |
1.房屋质量:验收( )或鉴定( ); 2.消防安全:消防合格或备案( ); 3.活动面积:教室 间(最大 M2,最小 M2);寝室 间;(最大 M2,最小 M2);户外面积 M2;盥洗室或卫生间 间; 4.功能用房:功能用房设在( )楼; 5.安全防护:是否视频监控( );消防设施设备: 6.卫生保健:是否就餐( );卫生许可证( ); 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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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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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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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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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 |
园舍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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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园舍应有建筑质量及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房屋质量鉴定不低于B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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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园内设有活动室、寝室、幼儿厕所(男女分厕、流动水洗手)、保健室、厨房等。寄宿幼儿园具备规定的寄宿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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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活动室宽敞明亮,清洁通风。生均面积(S)不少于1平方米。(教寝合一的,人均面积应不少于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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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户外活动面积生均不少于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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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每班备有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桌、椅、开放式玩具橱、图书架、毛巾架、饮水设备、消毒柜,有紫外线消毒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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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寝室面积大于40平方米,消毒灯2盏以上,高度不低于2.7米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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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健室备有:一般设备、体检设备、消毒设备、常用医疗设备、常用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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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
1.厨房符合卫生监督所设计标准,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有卫生许可证,备有防蝇设备、消毒设备、排气设备、饮水设备、冰箱、生食熟食区、盆和桶的放置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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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厨房工作流程规范,工作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生熟食分开,食品有索证,有台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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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 设备 |
1.园内有按规定配备的消防设备,有疏散的安全门和安全通道,安全标志规范、明显。有专职保安并持有保安资格证。 3. 园内有按规定配备的消防设备,有疏散的安全门和安全通道,安全标志规范、明显。有专职保安并持有保安证、有两路以上监控探头,有保安器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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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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