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2101-0300-2018-00195 | 文号 | 田政办〔2018〕27号 |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8-03-13 | |||||||||
标题 | 关于2018-2022年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18-2022年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索 引 号 | SM12101-0300-2018-00195 | |||||||||||
文号 | 田政办〔2018〕27号 |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18-03-13 | |||||||||||
标题 | 关于2018-2022年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18-2022年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 | |||||||||||
有效性 | 有效 | 有效 | 失效 | 废止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我县已顺利完成2013-2017年全省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第二轮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巩固了勘界成果,促进了平安边界建设,维护了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为了做好新一轮界线联检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2022年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8〕5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2022年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明政办〔2018〕11号)的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8-2022年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任务
从2018年1月起,用5年时间完成全县36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乡级界线联检按《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2022年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明政办〔2018〕11号)执行,乡级界线联检每年完成计划量分别是:2018年完成均溪与华兴等15条、2019年完成梅山与文江等7条、2020年完成上京与石牌等7条、2021年完成太华与前坪等7条、2022年主要开展第三轮乡级界线联检“回头看”工作,对联检工作进行补缺补漏,总结工作经验。
二、进度安排
乡级界线联检的具体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毗邻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当年4月15日前制定联检实施方案并报县民政局备案;8月15日前完成联检的各项内业、外业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联检报告,乡级界线联检报告由毗邻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上报县人民政府,并由县人民政府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人民政府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是地方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界线联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每年的界线联检和日常界线管理经费分级纳入乡级财政预算,如期报送联检报告。县民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指导,确保各年度联检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联检牵头方承担实施方案的起草与报送备案、各项联检安排、联检报告的起草与报送备案、联检成果档案资料归档及上报、三交点联检的牵头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牵头方的工作并完成相应任务;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及时解决联检中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界线及其界桩的管理维护,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认真完成平安边界创建考评任务。通过不断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纠纷,实现界线附近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附件:2018~2022年大田县乡级界线联检任务安排表(总计36条)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2022年大田县乡级界线联检
任务安排表(总计36条)
2018年联检安排(共15条,按全县乡(镇)总数的40%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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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均溪—华兴 |
华兴镇 |
湖美—前坪 |
湖美乡 |
均溪—屏山 |
均溪镇 |
湖美—梅山 |
湖美乡 |
均溪—太华 |
均溪镇 |
前坪—梅山 |
梅山镇 |
太华—建设 |
太华镇 |
屏山—石牌 |
屏山乡 |
建设—广平 |
建设镇 |
屏山—吴山 |
屏山乡 |
广平—奇韬 |
广平镇 |
吴山—济阳 |
吴山镇 |
上京—桃源 |
桃源镇 |
谢洋—武陵 |
谢洋乡 |
华兴—湖美 |
华兴镇 |
|
|
2019年联检安排(共7条,按全县乡(镇)总数的20%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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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梅山—文江 |
梅山镇 |
吴山—石牌 |
吴山镇 |
石牌—谢洋 |
石牌镇 |
武陵—石牌 |
石牌镇 |
谢洋—吴山 |
谢洋乡 |
武陵—上京 |
武陵乡 |
屏山—济阳 |
屏山乡 |
|
|
2020年联检安排(共7条,按全县乡(镇)总数的20%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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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上京—石牌 |
石牌镇 |
桃源—太华 |
太华镇 |
太华—石牌 |
石牌镇 |
华兴—屏山 |
屏山乡 |
文江—前坪 |
文江镇 |
太华—文江 |
太华镇 |
均溪—石牌 |
均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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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联检安排(共7条,按全县乡(镇)总数的20%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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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太华—前坪 |
前坪乡 |
均溪—湖美 |
湖美乡 |
均溪—前坪 |
均溪镇 |
建设—奇韬 |
奇韬镇 |
奇韬—文江 |
文江镇 |
上京—太华 |
太华镇 |
建设—文江 |
建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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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主要开展第三轮乡级界线联检“回头看”工作,对联检工作进行补缺补漏,总结工作经验。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我县已顺利完成2013-2017年全省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第二轮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巩固了勘界成果,促进了平安边界建设,维护了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为了做好新一轮界线联检工作,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2022年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8〕5号)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2022年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明政办〔2018〕11号)的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8-2022年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任务
从2018年1月起,用5年时间完成全县36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联检工作。乡级界线联检按《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2022年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计划安排的通知》(明政办〔2018〕11号)执行,乡级界线联检每年完成计划量分别是:2018年完成均溪与华兴等15条、2019年完成梅山与文江等7条、2020年完成上京与石牌等7条、2021年完成太华与前坪等7条、2022年主要开展第三轮乡级界线联检“回头看”工作,对联检工作进行补缺补漏,总结工作经验。
二、进度安排
乡级界线联检的具体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级界线联检工作由毗邻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当年4月15日前制定联检实施方案并报县民政局备案;8月15日前完成联检的各项内业、外业工作;10月15日前完成联检报告,乡级界线联检报告由毗邻的乡(镇)人民政府联合上报县人民政府,并由县人民政府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汇总后统一上报省人民政府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是地方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界线联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每年的界线联检和日常界线管理经费分级纳入乡级财政预算,如期报送联检报告。县民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指导,确保各年度联检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强协调配合。联检牵头方承担实施方案的起草与报送备案、各项联检安排、联检报告的起草与报送备案、联检成果档案资料归档及上报、三交点联检的牵头等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牵头方的工作并完成相应任务;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及时解决联检中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平安边界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界线联检工作,积极宣传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加强对界线及其界桩的管理维护,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认真完成平安边界创建考评任务。通过不断深化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边界纠纷,实现界线附近地区长期和谐稳定。
附件:2018~2022年大田县乡级界线联检任务安排表(总计36条)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2022年大田县乡级界线联检
任务安排表(总计36条)
2018年联检安排(共15条,按全县乡(镇)总数的40%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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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均溪—华兴 |
华兴镇 |
湖美—前坪 |
湖美乡 |
均溪—屏山 |
均溪镇 |
湖美—梅山 |
湖美乡 |
均溪—太华 |
均溪镇 |
前坪—梅山 |
梅山镇 |
太华—建设 |
太华镇 |
屏山—石牌 |
屏山乡 |
建设—广平 |
建设镇 |
屏山—吴山 |
屏山乡 |
广平—奇韬 |
广平镇 |
吴山—济阳 |
吴山镇 |
上京—桃源 |
桃源镇 |
谢洋—武陵 |
谢洋乡 |
华兴—湖美 |
华兴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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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联检安排(共7条,按全县乡(镇)总数的20%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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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梅山—文江 |
梅山镇 |
吴山—石牌 |
吴山镇 |
石牌—谢洋 |
石牌镇 |
武陵—石牌 |
石牌镇 |
谢洋—吴山 |
谢洋乡 |
武陵—上京 |
武陵乡 |
屏山—济阳 |
屏山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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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联检安排(共7条,按全县乡(镇)总数的20%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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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上京—石牌 |
石牌镇 |
桃源—太华 |
太华镇 |
太华—石牌 |
石牌镇 |
华兴—屏山 |
屏山乡 |
文江—前坪 |
文江镇 |
太华—文江 |
太华镇 |
均溪—石牌 |
均溪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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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联检安排(共7条,按全县乡(镇)总数的20%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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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界线名称 |
牵头单位 |
太华—前坪 |
前坪乡 |
均溪—湖美 |
湖美乡 |
均溪—前坪 |
均溪镇 |
建设—奇韬 |
奇韬镇 |
奇韬—文江 |
文江镇 |
上京—太华 |
太华镇 |
建设—文江 |
建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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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主要开展第三轮乡级界线联检“回头看”工作,对联检工作进行补缺补漏,总结工作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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