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2118-0100-2017-00146 文号 田林综〔2017〕164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7-12-22
标题 大田县林业局关于调整“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 调整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SM12118-0100-2017-00146
文号 田林综〔2017〕164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7-12-22
标题 大田县林业局关于调整“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 调整安全生产责任制
有效性 有效

大田县林业局关于调整“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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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大田县林业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依照法律和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大田县林业局

                      2017年12月22日


大田县林业局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根据《三明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中共大田县林业系统委员会关于林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是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大田县林业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如下:

肖宏强同志(党组书记、局长):是林业系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县林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全面完成县政府、市林业局下达我局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指标任务。

章建忠同志(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人事股、基建股等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挂包前坪林业工作站安全生产工作。

郭传军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办公室、计财、基金征管工作;分管宣传、项目、统计、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调处办、森防检疫站、试验办、林改办、林业产权管理服务中心、机关效能、精神文明建设、内审、职改等工作及其它分管部门和挂包的桃源、上京、武陵、文江、湖美林业工作站安全生产工作。

王朝旺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具体抓好全县林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产业股(含森林公园办)、信访办、生物医药办、海峡办、林业建设投资公司(含华兴林场、联营林场)、茂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含国管站、赤头坂国有林场)、木材检验服务中心、森发集团(改制)、林业产品经营部(改制)、绞股蓝总公司(改制)、安全生产、外引内联、群团、计生、老干、扶贫办、水土保持等工作及其它分管部门和挂包的太华、建设、广平、奇韬、梅山林业工作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魏初铭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资源管理站(含林业工作总站)、规划设计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政股、野生动植物管理站、法制室、城区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城关林场)、茂林公司等工作及其它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挂包的谢洋林业工作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卢有明同志(党组成员、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林业执法大队(含林业检查站、林政稽查队)、综治、维稳等工作及其它分管部门和挂包的华兴林业工作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周仲琼同志(大仙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绿化办、营林股、竹业站、种苗站、速丰办、世行办、汤泉苗圃(改制)、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工作及其它分管单位和挂包的均溪、石牌、吴山、屏山、济阳林业工作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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