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SM12102-0100-2019-00006 | 文号 | 田发改〔2019〕13号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19-06-13 |
标题 | 关于做好2019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和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19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和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SM12102-0100-2019-00006 | ||
文号 | 田发改〔2019〕13号 | ||
发布机构 |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6-13 | ||
标题 | 关于做好2019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和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19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和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福建省分行《关于印发2019年储备订单粮食实行直接补贴的实施意见》(闽发改粮储〔2019〕302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和直接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
2019年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为3301.01吨。根据各乡(镇)农户的实际种粮面积、余粮情况以及往年执行订单粮食合同情况,现将2019年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配给桃源、梅山、石牌、太华、上京、建设、广平、文江、奇韬等乡(镇)(详见附件)。各有关乡(镇)要抓好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分解落实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6月底前将储备订单计划分解到种粮农户,并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将稻谷种植面积、储备订单任务等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要按照分解落实的储备订单粮食收购品种和数量,与种粮农户签订订单收购合同,并发给农户“售粮卡”,订单收购合同一式三份,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种粮农户、县财政局各执一份。
二、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确定
在早、中晚籼稻分别上市前,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根据我县粮食收购市场价格行情走势、储备粮质量要求,确定我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格,并公开挂牌收购。在收购期限内,当市场粮食收购价低于我省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按最低收购价收购。
三、储备订单粮食收购价款筹措办法
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收购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所需的资金,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依据收购计划数量、价格和收购进度给予保证。
四、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办法
2019年县级储备订单粮食在不低于省公布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市场收购价基础上,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县级新增储备和储备轮换所需稻谷粮源优先从本县产粮乡(镇)采取订单收购的办法解决。县财政局按照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数量和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县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县地方储备粮直属库在收购县级储备订单粮食时,凭售粮农户的“售粮卡”、订单收购码单(直接补贴款联),将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款,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一次性兑现给售粮农户。
五、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县财政、粮食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政策,加强对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补贴资金全部兑现到售粮农户手中,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做到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附件:2019年大田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表
大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大田县财政局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2019年大田县储备订单粮食收购计划表
单位:原粮、吨
乡(镇) |
订单总量 |
总计 |
3301.01 |
桃源 |
350 |
梅山 |
250 |
石牌 |
100 |
太华 |
400 |
上京 |
1200 |
建设 |
250 |
广平 |
100 |
文江 |
400 |
奇韬 |
25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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