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2108-0800-2021-00037 文号 田民行政〔2021〕31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11-04
标题 大田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农村建筑工匠协会成立)
内容概述 大田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农村建筑工匠协会成立)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2108-0800-2021-00037
文号 田民行政〔2021〕31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11-04
标题 大田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农村建筑工匠协会成立)
内容概述 大田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农村建筑工匠协会成立)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大田县民政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农村建筑工匠协会成立)

发布时间:2021-11-04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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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大田县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大田县农村建筑工匠协会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5MJB626846J;法定代表人:张六一;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大田县建山路24号一楼。)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大田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4日 

大田县农村建筑工匠协会发起人:

你(单位)提交“大田县农村建筑工匠协会成立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你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425MJB626846J;法定代表人:张六一;注册资金:叁万元;住所地:大田县建山路24号一楼。)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服务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许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大田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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