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SM12520-0200-2018-00003 文       号:田旅〔2018〕46号
发布机构:大田县旅游事业局 发文日期:2018-06-08

大田县旅游局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字体显示:          阅读:{{ pvCount }}次

大田县旅游局关于

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股室,旅游企业:

   根据《三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明旅发〔2018〕91号)文件精神,为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结合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和当前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暑期旅游旺季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推动“放心游福建、满意在大田”优质旅游年深入开展,我局决定在全县部署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即利剑行动-2,具体方案见附件1)。

联系人:廖生铭

联系电话:7260655,传真:7260655,

电邮:dtly655 @qq.com。

 

附件:1.大田县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2.大田县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大田县旅游局

                             2018年6月8日

 

 

 

 

 

 

 

 

 

 

 

 

 

 

附件1

 

大田县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方案

 

为持续保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高压态势,结合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和当前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放心游福建、满意在大田”优质旅游年深入开展,我委决定在全县部署开展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即利剑行动-2。

一、工作目标

针对暑期旅游旺季特点,重点整治省市内旅游市场和出境游,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和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等突出问题,持续规范导游(领队)执业行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文明出行,保持暑期旅游旺季市场秩序平稳有序,认真营造“放心、舒心”的旅游市场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彰显旅游业的民生价值。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旅游局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廖舒静   局党组书记、局长

   长:黄荣忠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林其主、蔡慧明、陈爱莲、廖生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旅游质量监督所。

三、时间安排

(一)6月至8月底,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并总结工作经验,报送相关资料。

(二)6月下旬7月上旬,迎接市旅发委及相关部门执法力量到我县开展联合检查。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点面结合。在出境游和国内游两个市场、客源地和目的地两个地区同步开展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开展规范导游执业的经常性检查。将加大重点地区整治力度和扩大执法覆盖面相结合,既要扩大影响、传导压力,也要提高成效、强化震慑。

(二)坚持精准打击。把握“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导游擅自更改行程的违法实质,厘清其多种表现形式。从办案实际出发,严查旅行社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坚持联合整治。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特别是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区社团或网络平台、微信等方式组织旅游活动的违法行为,联合市场监管(工商)、网信、工信等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将发现的涉黑线索向公安部门移交,推动列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内容。

(四)坚持结果导向。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加强对强迫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行转刑”工作,查办一批大案和典型案件,传导整治压力,树立诚信经营市场导向。

(五)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发布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加强对游客宣传教育,采取发布提示、警示,引导游客理性消费,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五、检查内容

(一)重点市场。根据旅游市场实际,重点针对泰国等出境游客源地和国内游省内游重点目的地开展检查。

(二)出境客源地。重点检查旅行社组织出境游产品的价格是否涉嫌“不合理低价游”,境外供应商的产品或接待确认单是否涉嫌违法;是否存在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行为,是否存在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行为;是否存在组织游客赴非目的地国家和地区旅游的行为。还应通过此类同业社进一步追查组团社是否存在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游业务等违法问题。

(三)旅游目的地。重点检查地接社是否存在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的行为;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行程(特别是擅自增加购物环节)的行为;是否存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是否委派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服务;是否要求导游垫付团款或者向其收取费用等。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重点整治旅游购物店价格虚高、强迫购物、偷税漏税、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四)导游领队执业行为。在出境客源地,重点检查出境社是否安排不具备领队条件的人员提供领队服务;是否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或购物环节;是否支付领队工资;是否与领队签订劳务合同等。在国内旅游目的地,重点检查旅游团队带团导游是否具备合法导游证;所持团队行程单是否与实际行程相符;是否存在擅自增加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是否存在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诱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取得实效。我局要以开展利剑行动作为推进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抓手,周密计划,狠抓落实,以查办案件为目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做好舆论宣传,切实传导整治压力。结合暑期旅游旺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把整治行动开展部署、实施、成果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向行业通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向市场传导压力,向公众传递信息,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

(三)开展精准检查,确保整治效果。根据我县旅游市场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和督查工作,对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检查,采取市县联合、交叉检查的形式,改变传统检查方式,避免检查走过场、流于形式。

              

                            

 

 

大田县旅游局

                           201868

 

 

 

 

 

附件2

 

大田县暑期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时间:        

序号

被调查企业

查处事项

相关证据

拟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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