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SM12103-0200-2019-00004 文号 田工程职改〔2019〕1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19-07-19
标题 大田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大田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索 引 号 SM12103-0200-2019-00004
文号 田工程职改〔2019〕1号
发布机构 大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生成日期 2019-07-19
标题 大田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大田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有效 失效 废止

大田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大田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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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拟定于下半年组织开展县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凡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参评。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简明表一式二份。

  3、近二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表各一份。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总结(论文),要求1500个字以上(打印)一份;业务自传、岗位证明各一份。

  5、毕业证、资格证、聘任书、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送材料时原件一并提供审核)。

  6、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任职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报送材料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材料应经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并盖上公章后,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县工信局),电话:7301596。

  4、评审收费:根据闽价费〔2008〕361号文规定标准收取。

  三、有关规定 

  1.实行申报承诺制度,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的,除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已经评审的,除撤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

  2.自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10年修正),2017年以前,每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72学时,学时证明需经县人社局核验合格。

  3.所提交的复印件(论文复印件除外)均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报送材料时,须携带原件审核。

  4.在申报材料上报前,申报人员的“申报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应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同意推荐”。

  5.材料报送后将《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通过邮件发至电子邮箱:dt7269156@163.com(文件名请用“姓名×级××专业”)。

  6.200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评人员,还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站注册岸标》;网上查询不到的,必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毕业专业必须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7. 本通知及申报表格可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3.《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大田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大田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研究,拟定于下半年组织开展县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凡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规定的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工程技术人员均可参评。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2、专业技术简明表一式二份。

  3、近二年度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考核表各一份。

  4、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总结(论文),要求1500个字以上(打印)一份;业务自传、岗位证明各一份。

  5、毕业证、资格证、聘任书、继续教育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送材料时原件一并提供审核)。

  6、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任职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2、报送材料时间:2019年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评审材料应经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并盖上公章后,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职改办(县工信局),电话:7301596。

  4、评审收费:根据闽价费〔2008〕361号文规定标准收取。

  三、有关规定 

  1.实行申报承诺制度,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抄袭、冒用他人论文、作品等不正当手段参加评审的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尚未评审的,除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已经评审的,除撤消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需再间隔两年后才能再次申报。

  2.自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10年修正),2017年以前,每年继续教育累计不少于72学时,学时证明需经县人社局核验合格。

  3.所提交的复印件(论文复印件除外)均须经本单位审核盖章。报送材料时,须携带原件审核。

  4.在申报材料上报前,申报人员的“申报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应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同意推荐”。

  5.材料报送后将《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通过邮件发至电子邮箱:dt7269156@163.com(文件名请用“姓名×级××专业”)。

  6.2002年1月1日后毕业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参评人员,还须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站注册岸标》;网上查询不到的,必须提供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如个人档案中的学籍表、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等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毕业专业必须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7. 本通知及申报表格可在“大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明表》

        3.《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

 

  大田县工程技术经济专业   大田县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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