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5 17:16 | 来源:大田县政府办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明政办网传〔2018〕32号)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大田县政府门户网站”(www.dait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大田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7268369,电子邮箱:zwgk7233100@163.com)

一、概述

2018年,我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政办〔2018〕48号)等文件精神,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推进“阳光政务”打造“透明政府”打下坚实基础,有效地服务和推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主要亮点和成效

  1.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主动公开及时率100%,并及时将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报送至县档案馆、图书馆,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对收到的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办理,在规定时向申请人反馈,主动公开及时率和依申请答复及时率达100%,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完规章制度。建立了《大田县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标准,加强监督和考核力度,从制度层面全方位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在文字和图片解读的基础上,结合音频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工作,使政策内容直观易读,通俗易懂。三是开展现场检查。通过不定期现场检查,督促各信息公开单位及时主动公开。

  (二)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涉企收费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的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民生福祉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贯彻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县政府办公室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

①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贯彻落实,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各级各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制定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②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号要求,重点公开以下信息:一是批准服务信息。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二是批准结果信息。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三是招标投标信息。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四是征收土地信息。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期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五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六是施工有关信息。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七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八是竣工有关信息。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

③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号)要求,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以下信息:一是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信息。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三是矿业权出让领域信息。主要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四是政府采购领域信息。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五是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信息。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六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等),中标候选人(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评标情况、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有关证书及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等),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七是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设备采购领域。主要公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保支付参考价目录,使用非财政预算安排资金采购的单台200万及以上医用设备(含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中标结果,县级采购的其他医用设备交易信息,交易活动当事人信用奖惩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

④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8〕28号)要求,重点公开以下信息:一是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为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事业提供服务,方便人民群众监督。二是社会救助托底保障。我县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公开方式方法要因地制宜、因事制宜,既确保公开实效、维护底线公平,又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三是食品安全。深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探索利用信息公开手段加强卫生监督,完善推广企业“黑名单”制度,让违法者寸步难行,让人民吃得放心。四是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今年来我县一共解读了68份相关政策。县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2.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要求,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指导意见》(闽政〔2017〕41号)的要求,对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和“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普遍反映的企业开办难、不动产登记难的突出问题,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不动产登记进一步压缩办结时限、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推动县、乡两级权责清单进驻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行政审批系统、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工作,依托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开放政府数据,探索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内控信息管理,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升级改造,2018年10月底前,已按照《福建省县级政务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平台升级。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发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权威信息、政府要闻以及惠民惠农政策;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严格按照《福建省12345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179号)文件要求,按照便民服务专线清单,把各类便民服务诉求专线电话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包括国家部委统一开通和管理的,以及省属及各地自行开通的群众诉求专线电话。个别暂时不能整合的,实行两号并存、数据共享、统一监管。12345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加强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更好接收群众诉求。县直有关单位加大支持力度,协调配合各地做好专线电话整合工作。加强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

4.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把新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衔接过渡工作做好。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县政府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3)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按照上级安排部署,配合做好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的动态更新调整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努力做好“五公开”的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

4)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教育、生态环境、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于年底前分别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加强分类指导,配合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三)制度建设情况

今年,我县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政办〔2018〕76号)、《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83号)《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110号)、《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8〕112号)、《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事项的通知》政办〔2018〕160号)等文件,为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提供了完善制度保障。为提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大田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工作标准。

  (四)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8年3月调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赖伟平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此外,全县公开成员单位也分别配备1名分管领导和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2018年划拨经费7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8年,我县按照统一部署,将县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技术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定期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和优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充分发挥门户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并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在县档案馆、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不同群体查阅政府信息。此外,积极发挥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优势,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1361条,其中:主动公开1094条,占80.38%;作为依申请公开82条,占6.02%;涉密不予公开185条,占13.59%。《条例》实施以来,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6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236条,占21.57%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6条,占15.17% ;规划计划类信息107条,占9.78% ;行政许可类信息46条,占4.2% ;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30条,占2.74% ;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48条,占13.53%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49条,占4.48%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8条,占5.3%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6条,占6.03%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7条,占16.18%。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我县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4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访问量5.5968万人次。 

2. 公共查阅点2018年,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已累计接收、保存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共1094条(份);大田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新闻媒体。县内重大事件、重大决策、重要措施等,特别是关系群众的重大民生事项,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大田电视台、大田广播电台、政务各大厅信息查阅等形式,为群众获取信息提供了便利。

此外,在县政府大院设立了政务公开长廊,2018年刊出政务公开栏4期,共公开县政府本级和各职能单位主动公开信息972条。同时,还通过电视电子触模屏、墙报、公告、宣传栏等多形式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的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按照政策法规类信息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确保相关解读材料与政策法规文件同步制作、发布。全年通过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共发布68篇相应的解读信息,积极主动地通过音频、视频和图文并茂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工作,让群众听得懂、能理解、可监督。在解读形式上,比往年更形象丰富。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针对公众关切,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部门负责同志主动到政府网站介绍在线访谈3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全年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条,已答复2条,全部属于同意公开件,办结率100%,主要涉及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保护等部门。《条例》实施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4条。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县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和举报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

1.思想认识有待加强。有的单位重视不够,缺乏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2.公开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单位政务公开与公众需求有差距,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形式不够丰富。

3.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单位没有相对固定人员,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没有及时调整充实。

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将紧紧围绕省、市和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加大《条例》执行力度,着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1.强化检查指导。深化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2.强化重点公开。以“接地气”为导向,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将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作为重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使政务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充实、完善。

3.强化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探索政务公开的新思,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务信息,使政务公开工作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一座桥梁。积极拓展使用微视频、微博、微信、微信群、手机报等新渠道,增强搜索查询和互动交流功能,提高政务公开的普及性、便民性、亲和力。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本年度暂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094

1816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094

1816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1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2

1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1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1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3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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