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领现金、高额返利全是套路 警惕有19名老人损失近70万元
据了解,2017年7月起,被告人刘某在辽阳县首山镇经营一家“老妈乐”体验店,作为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分店。该店工商注册名称为辽阳县首山镇全家福食品商店,被告人为刘某经营者,被告人高某为店长。
“老妈乐”首山店开业后,刘某、高某等人组织招募店员、印制广告单,以老年人为重点对象大肆宣传,邀请老年人进店体验休闲娱乐等项目,并承诺进店体验后每人每天可以得到1元钱或者几个鸡蛋等作为奖励,以此吸引不特定的人群参与。经过一段时间宣传,众多老年人见有利可图纷纷参与投资。直到 2017年底,因沈阳公司资金链断裂才停止营业。期间,刘某、高某已经向19名投资人吸收投资资金共计76.5440万元,造成经济损失69.7220万元。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刘某、高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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