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领现金、高额返利全是套路 警惕有19名老人损失近70万元

日期:2022-06-24 16:28 来源:三明市大田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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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17年7月起,被告人刘某在辽阳县首山镇经营一家“老妈乐”体验店,作为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分店。该店工商注册名称为辽阳县首山镇全家福食品商店,被告人为刘某经营者,被告人高某为店长。 

  “老妈乐”首山店开业后,刘某、高某等人组织招募店员、印制广告单,以老年人为重点对象大肆宣传,邀请老年人进店体验休闲娱乐等项目,并承诺进店体验后每人每天可以得到1元钱或者几个鸡蛋等作为奖励,以此吸引不特定的人群参与。经过一段时间宣传,众多老年人见有利可图纷纷参与投资。直到 2017年底,因沈阳公司资金链断裂才停止营业。期间,刘某、高某已经向19名投资人吸收投资资金共计76.5440万元,造成经济损失69.7220万元。在法庭审理中,被告人刘某、高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认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来,养老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在巨大的养老需求面前,不法分子利用老人信息获取渠道较少、辨识能力较弱、渴望康乐、需要陪伴等特点,打着 “服务老人”“关爱老人”的旗号,虚假宣传,设置陷阱,诱骗老年人搭上“养老钱”,以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对此,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假借养老之名实施诈骗的违法行为,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同时强化普法宣传,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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