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颜和成、颜冬妹申请不动产注销登记事项的公示

日期:2026-10-26 10:47 来源:大田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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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编号:202610260001

  权利人:颜和成、颜冬妹,不慎将不动产权证:闽(2022)大田县不动产权第0008955号遗失,坐落位于大田县均溪镇兴田路5-7号603室。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颜和成、颜冬妹

  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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