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日期:2023-08-16 15:31 来源:大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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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19〕1号),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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