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税-降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主体、范围和扣除标准是什么? 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日期:2023-08-14 16:12 来源:大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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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规定: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对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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