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应当提供哪些申请材料?

日期:2025-09-09 15:13 来源:大田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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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并附送符合规定的下列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完整:
  (一)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
  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
  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
  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
  (六)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还应当提交专用维修车间、设备、设施证明材料,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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