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一、申报条件:
1. 应在福建省市场主体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制造业企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 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或认定标准。
二、申报材料:
1.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
4.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佐证材料;
5. 2021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 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获得的荣誉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
7. 设立研发机构的证明;
8. 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投资协议和实缴验资报告等;
9. 知识产权证明;
10.审计报告复印件;
11.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说明;
12.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7号
联系电话:0598-73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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