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日期:2023-05-24 16:18 来源:大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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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条件: 

  1. 应在福建省市场主体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制造业企业以及制造业和信息化相融合的企业;

  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4. 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或认定标准。

  二、申报材料: 

  1.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

  2.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证明材料;

  4. 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佐证材料;

  5. 2021年12月份的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6. 近三年获得的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证书;获得的荣誉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

  7. 设立研发机构的证明;

  8. 合格机构投资者备案材料、投资协议和实缴验资报告等;

  9. 知识产权证明;

  10.审计报告复印件;

  11.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情况说明;

  12.与填报内容对应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7号

  联系电话:0598-730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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