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福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加计扣除奖励资金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满足以下四点要求:
1.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联席会议审核确认进入“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发展库”的企业;
2.上一年度发生研发投入并实际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未申报研发费用分段补助的企业;
3.上一年度企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达到100万元(不含)以上;
4.已获一次奖励的企业,后续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应较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方可继续申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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