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当标明什么?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当标明什么?
日期:2025-03-04 10:22 来源:大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