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能否代理所在单位以外的法律事务?
日期:2023-09-07 17:11
来源:大田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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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三点规定公职律师:“不得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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