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有哪些基本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赋予审计机关以下五类基本职责:
(1)对法定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2)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3)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4)受本级政府委托提出审计工作报告。
(5)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4250007   邮编:366100
闽公网安备号:
35042502000102号
闽ICP备11007282号
地址:大田县凤山西路40号 联系方式:0598-7222168
主办: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