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待遇有哪些?应如何办理?
日期:2023-10-10 16:16
来源:大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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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确认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所需资金列入安置地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同时,按规定享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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