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优抚对象能否享受优抚待遇?

日期:2023-10-10 16:49 来源:大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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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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