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注销
根据机动车使用情况、安全技术水平和排放检验状况等因素,车主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报废注销业务办理予以报废。
概述
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到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把车辆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向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机动车报废注销使个人避免因逾期未报废、违规操作等,导致可能面临的罚款、强制报废、甚至是吊销驾驶证等处罚;同时,及时报废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鼓励技术进步、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必不可少的贡献。
申请条件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机动车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规定可参考下表 ▼
申请说明
车辆报废采用线下办理的方式。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一、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校车及其他营运车辆报废的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
3、机动车号牌(留存原号牌);
4、报废回收证明(属于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解体报废的,应提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5、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委托代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原件,所有人为单位的委托书要加盖公章);
6、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其他机动车注销登记所需材料:
1、因机动车灭失而注销:(1)灭失证明原件1份;(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5)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
2、除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外,其他机动车报废的注销登记:(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原件1份;(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
3、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而注销:(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5)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原件1份。
4、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而注销:(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2))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4)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5)出境证明;(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5、已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因出口而注销:(1)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1份;(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1份;(3)机动车号牌原件1副;(4)出口报关单
办理流程
1.电话联系交车
联系需要办理报废业务的企业交车。
2.按时前往交车
准备好相关资料(车辆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可容缺办理),将车辆送至报废企业指定交车地点进行交车。
3.办理报废手续
交车后,拿上收车条到机动车回收公司办公地点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收购发票,领取相应的残值款项。
4.机动车拆解
机动车回收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车辆查验拆解工作,并向大田县车管所提交注销申请。
5.开具注销证明
大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审查无误后,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机动车回收公司会通知车主领取证明。
温馨提示:
1.华晨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2.办理时限:受理后当场办结。
3.费用:不收费。
4.禁止性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3)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4)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5)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6)属于退车注销的,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5.3. 办理地址
交车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石牌镇石牌村61号
大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大田县均溪镇兴田路9号
常见问题
需要办理驾驶证寄递业务的,经询问邮政部门,邮政窗口将按照核定的标准收费(福州市内20元/件、福建省内22元/件、福建省外30元/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
相关材料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注销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