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申请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依法在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夫妻关系。
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申请条件
(一)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二)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三)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四)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2020年11月24日) 民发[2020]116号】
(五)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申请材料
(一)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二)当事人双方结婚证原件(结婚证遗失的,可提供遗失声明和结婚登记档案)
(三)当事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五)军人证件(当事人是军人身份的)
(六)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当事人是军人身份的)
(七)离婚登记申请书
(八)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九)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开始受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温馨提示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材料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应提交
(一)有效身份证证件;
(二)户口簿;
(三)结婚证;
(四)离婚协议书;
(五)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六)现役军人办理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军人证件,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备注:现役军人应提交部队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并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七)居住证(备注:男女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在本辖区的有效居住证)。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温馨提示
即办件,证件材料齐全,当场办理。特殊环节时限冷静期30日
相关事项
常见问题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仅仅在政府机关实施。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窗口提出申请;
3、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撒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请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离婚登记需按如下程序办理,不能直接办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政策文件
1、大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办事指南》(内地居民离婚登记)
http://www.datian.gov.cn/xxgk/ztly/hysy/hyfw/hydj/202212/t20221209_1858140.htm
2、大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办事指南》(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http://www.datian.gov.cn/xxgk/ztly/hysy/hyfw/hydj/202212/t20221209_1857949.htm
具体咨询方式
窗口电话:0598-7260021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5楼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窗口
交通指引:乘车路线:乘坐公交车3路、6路、10路、13路至隧道路口站;3路、10路、13路、15路至政务服务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