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保险金是一种由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经济援助,以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同时促进他们重新就业。
1. 概述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通过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获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的基本生活费用,这笔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2. 申请对象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3. 享受待遇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如下:
- 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标准发放;
- 累计缴费时间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标准发放;
- 累计缴费时间满二十年以上的,按当地法定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标准发放;
温馨提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4. 申请说明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后,及时通过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减员操作。用人单位完成减员操作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线申报失业保险金或凭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5.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
2.待遇领取人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
温馨提示:如果申请人的身份证或社保卡已经关联电子证照,可以不用提交。
6. 申请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7.申请地址:
网上办理:https://zwfw.fujian.gov.cn/(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
现场办理: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4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区综合窗口(窗口号:17号-18号)
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凭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温馨提示:如失业人员有手工分解缴费年限,应于申领前将本人的《福建省失业保险个人缴费凭证》携带到经办窗口补录。
8.相关事情:
现场窗口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收费标准: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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