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登记注册公司

场景概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申请对象

企业、自然人

 

申请说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出具登记通知书,及时制发营业执照。

申请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 公司章程

3.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电子证照库提取)

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5. 住所使用文件

6. 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电子证照库提取)

二、因公司合并(分立)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公司章程

3.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电子证照库提取)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

5.住所使用文件

6.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电子证照库提取)

7. 合并(分立)的决议或决定

8. 合并协议

9 .合并(分立)公告报纸样张

10.合并(分立)各方的营业执照(电子证照库提取)

11.合并(分立)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2.载明合并(分立)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或载明分立情况的存续公司的变更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决定

办理地址

大田县均溪镇赤岩路2号福万通大厦3楼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登记服务区综合窗口(窗口号:51号—54号)

交通指引

乘坐公交车3、6、7、10、13路公交车至隧道路口站,3、10、13、15路公交车至政务服务中心站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到9月30日)调整为下午:15:00-18:00),

周六便民服务:上午: 09:00-11:3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

0598-7260016

  

收费标准

免费

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常见问题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吗?
答:需要,《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中“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一栏,公司类型为一般有限公司的,需要全体股东签字,其中自然人股东要签名,法人股东需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公司成员较少的情况下,能否由同一人担任公司全部高管职务?
答: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但是公司监事必须是独立一人担任,不可兼任其他高管职务。

 

3.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事项是否收费?

答:办理事项公司设立登记不收取费用。

 

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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