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2-07 14:59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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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共大田县委《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委发〔201749号)等规定请各)政府、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及备案工作。

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乡(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现状,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消防、城镇燃气、电梯起吊特种行业、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要围绕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超长隧道、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人员密集场所、电器线路和易燃有毒材料更新改造、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矿山水害、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和动火及爆破作业、粉尘涉爆和液氨制冷、建筑施工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加大监管力度,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精心组织编制针对性、专业性、操作性较强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制定检查表。计划要根据风险级别、季节特点,突出检查重点,列出阶段监管检查清单、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次数等可参考附件2列出计划,也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本行业规范制定

请各)政府、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见附件1 228日前,将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报送政府安办备案,并分别于725日、1225日前将上半年及全年落实情况报送政府安办(需同时填写附件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备案和落实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田民洵、郭瑞霞,联系电话:7220737,电子邮箱: dtxajj7220737@163.com。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 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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