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1-02-10 08:27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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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2021年2月8日,上京工业园区新岩水泥技改项目原料磨工序构筑物26米平面浇筑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现场3名施工作业人员被掩埋。省政府王宁省长及其他省、市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施救和救治工作,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各乡(镇)、各部门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防范此类安全事故,切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立即全面摸排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逐一建立管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安全管控。要督促、指导和帮助企业强化安全生产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要毫不放松做好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确保平安过节。

二、强化在建工程项目安全检查。一要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各乡(镇)及县发改、工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铁办等有关部门要针对房屋市政工程、交通、水利、铁路等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特别是要立即对春节期间未停工的项目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改清单二要突出检查重点,强化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脚手架、隧洞、高空作业、施工消防安全、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重点环节的检查力度,要依法严厉查处压缩合理工期、未按规定履行法定建设程序、转包、违法分包和以包代管等行为。三要督促落实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都要明确列出责任人、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部门、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建立并制定完善整治方案,同时启动边查边清,动态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三、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各在建项目施工单位在节前召开一场全员安全培训会,督促一线作业人员克服节日、疫情因素影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各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每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节后对新入职员工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四、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科学部署应急力量,完善应急联机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指挥科学组织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引发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业主代表、项目经理、监理、安全员等关键岗位责任人到岗履职。发改、工信、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铁办等在建工程项目主管部门要在春节期间开展每日安全生产调度,对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2021年春节期间未停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调度表见附件),并于每日下午16点前将调度情况报送县安办。在建工程项目未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要采取坚决措施予以纠正,要严把节后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关口,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

五、落实事故责任“双倒查”。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分色治理工作的通知》(田安委〔2020〕15号)《关于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通报制度的通知》(明安委办〔2020〕70号)要求,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事故调查组重点围绕日常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对属地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的主体责任进行“双倒查”,对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电话:7220737;邮箱:dtxajj7220737@163.com。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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