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

日期:2021-09-15 08:32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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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风农场: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现就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全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意识和安全风险防控意识,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全方位推进大田县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乡(镇)各部门即日起至12月31日,集中组织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活动。 

  (一)立即开展专题培训。要认真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领域部门(单位)以及所监督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以及矿山、工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等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新规定新要求,加强培训考核管理,确保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新《安全生产法》。 

  (二)认真组织单位学习。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组织多层次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等方式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对法律条文进行逐条学习领会,做到融会贯通。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题宣讲活动,全面解读新《安全生产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 

  (三)广泛开展社会宣传。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内容,推动建立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通过在主要建筑物和公共场所张贴、悬挂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活动标语、宣传画、横幅等,营造良好的普法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新《安全生产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当做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结合实际,落实宣贯责任,确保新《安全生产法》落地落实。 

  (二)严格贯彻落实。各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安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及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建立完善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案件查处力度,着力防范化解危及人身安全的风险隐患,提高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基层、权属单位认真抓好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县安办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媒体等单位的沟通与协作,适时组织督导指导抽查工作,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实落细。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报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学习贯彻工作的有关视频、图片、信息资料等,并于2021年11月29日前将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工作情况报送县安办。 

  联系电话:7220737,邮箱:dtxajj7220737@163.com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9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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