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22-01-04 08:49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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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局、公安局、工信局(煤管局)、自然资源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黄明书记在岁末年初全国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和12月28日全省矿山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讲话精神根据省应急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闽应急〔2021〕125号)要求,深刻汲取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西庄镇西沟村盗采煤炭矿点“12·15”透水事故和我省2018年鲤坑煤矿12·28”瓦斯(窒息)等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岁末年初矿山安全工作,确保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坚决防止事故反弹 

  岁末年初是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当前,矿山面临的风险较多,煤炭保供压力增大,煤价持续高位,铁、金、钼、铜等部分金属非金属矿种价格持续保持高位,矿山企业生产意愿强烈,违法违规开采行为有所抬头,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灾害风险加大,加上临近“两节”,人心不稳,极易引发事故。为此,县安委办决定在全县矿山企业部署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是依法查处矿山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重点时段安全监管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严格按照我县大排查、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矿山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突出重点灾害防控。要督促矿山企业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作部署和省、市、县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改,突出煤矿“水害、瓦斯、火灾”三大风险管控措施的完善,严格落实水害防治“135工作机制”、火灾防治“六建立六严禁”制度和瓦斯治理“三落实三必查”制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严格制定防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提升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措施,认真组织作业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培训工作,有效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不断提升一线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二)突出重点矿井重点区域,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落实《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持续提升矿山规模和安全管理水平。对长期停产停建和即将关闭的煤矿和非煤矿山,要严格落实属地盯守责任,防止矿井明停暗开。对有建设项目的矿井,必须加大过程管控的力度,严防边建设边生产或超越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紧盯看牢单班入井30人以上的地采矿山、露天矿山高陡边坡、尾矿库“头顶库”等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确保风险管控到位。 

  三、严格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煤矿由县工信局(煤管局)牵头、非煤矿山由县应急局牵头,对问题突出、灾害严重的矿井开展一次联合监管执法。煤矿方面要积极推进“一优三减”工作,切实把工作面作业人数控制在5人以下,严禁违规布置生产采区和采掘工作面,严禁“三超”组织生产,对安全无保障的工作面立即停下来。对存在以上违章违规行为的矿井,要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并立案查处。同时,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件超期仍然组织生产;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隐瞒事故或迟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非煤矿山方面要严厉打击无证盗采、越界开采、未批先建和不按设计建设、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要结合针对国家矿监局来闽检查发现问题开展的专项检查,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开展自查自改,组织打击非法违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将以上紧急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内矿山企业,县工信局(煤管局)对煤矿监管执法、县应急局对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专项检查要2022年1月上旬完成。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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