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建设有色金属矿)

日期:2023-07-08 15:54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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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建设有色金属矿:

  2023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你矿东边洋多金属矿考垄1号矿井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矿存在“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无检测二氧化氮报警功能、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无法启动、相关图纸超过3个月未及时更新,共4项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明安委〔2019〕2 号),经研究,决定对你矿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1、“六大系统”运行不正常未及时修复;

  2、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无检测二氧化氮报警功能;

  3、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无法启动;

  4、相关图纸超过3个月未及时更新。

  二、整改期限

  2023年7月31日前。

  三、督办要求

  你矿应立即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隐患治理,尽快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你矿要抓紧制定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强隐患治理跟踪协调。

  (二)重大隐患整改合格后,请你矿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评估并出具重大隐患整改评估报告,无条件的可请中介机构组织隐患整改评估。

  (三)隐患治理完成后,由我局矿山监管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销号手续。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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