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函(闽益矿业)

日期:2023-07-25 15:56 来源: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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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闽益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我局对你公司尾矿库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存在1条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三明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明安委〔2019〕2号),经研究,决定对你公司相关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一、重大隐患内容

  1、未按国家规定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二、整改期限

  2023年8月15日前。

  三、督办要求

  1、治理销号。你公司应立即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加快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并严防治理过程发生事故。

  2、展开调查。成立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组,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在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组成立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重大事故隐患调查报告,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按照制定的重大隐患整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并加强隐患治理全过程跟踪协调。

  (二)重大隐患整改合格后,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行评估,并出具重大隐患整改评估报告,不具备条件的可聘请资质中介机构组织隐患整改评估。

  (三)隐患治理完成后,由我局矿山安全监管和地质灾害救援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销号手续。

  联系人:涂健青,电话:0598-7260065,

  邮箱:dtxajj7220737@163.com。

 

 

  大田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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