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扎实抓好矿山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政府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矿山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委办发明电〔2025〕29号,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现就扎实抓好矿山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是今后涉矿有关职能部门、乡(镇)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指导性意见,涉矿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对标整治内容,各司其职,对全县各类矿山、矿点、矿硐,实施分类管理、精准监管、责任到人,按照“不漏一矿、全面覆盖”原则,全面开展矿山领域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任务,专项排查整治矿山领域各类问题隐患,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涉矿事故发生。
二、及时报送摸排信息。县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煤炭中心)、应急局分别汇总填写《专项行动方案》矿山(点)排查信息表(附件1-2)。2025年11月4日前,完成首轮全面摸排,摸排结果报县政府审核,11月5日前分别报送对应市直部门;11月6日前,县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煤炭中心)、应急局汇总县安办后报送县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县安办林开族,0598-7220737,电子邮箱:dtxajj7220737@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大田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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