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大田县农业局预算说明

日期:2018-05-03 16:11 来源:大田县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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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单位主要职责 

  大田县农业局的主要职责是:1、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2、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3、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组织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申报、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管理和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6、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监督管理。7、负责农作物、畜禽及水生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8、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及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森林动植物)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大田县农业局包括6个机关行政科室及12个事业职能股室,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大田县农业局 

全额拨款 

10 

10 

大田县农业执法大队 

全额拨款 

5 

5 

大田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全额拨款 

2 

2 

福建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大田分校 

全额拨款 

3 

3 

大田县土壤肥料技术站 

全额拨款 

3 

3 

大田县农业市场与经济信息工作站 

全额拨款 

1 

1 

大田县农产品质检中心 

全额拨款 

1 

1 

大田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全额拨款 

8 

8 

大田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全额拨款 

4 

4 

大田县植保植检站 

全额拨款 

3 

3 

大田县农村环保能源站 

全额拨款 

2 

2 

大田县种子管理站 

自收自支 

4 

4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农业局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五特农业”及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业农村发展。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生态农业强基础。以国家富硒农业公园、国家茶业农业公园建设为重点,着重抓好生态科技项目。抓好裕田生态农业的扩建项目,提升科技水平,推进质量兴农、科技兴农。通过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和统防统治行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治理。通过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桃源富硒农业公园和屏山茶叶公园,培育6个小康示范村休闲农业项目,带动小康示范创建。今年继续培育一批省级休闲乡村、休闲农业示范点。 

  2.品牌农业助增效。以“卫星车间”为抓手,着重抓好加工品牌项目。以结合我县实际,创新农产品加工模式,采取“一厂多点”布局,培育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重点利用省级茶叶龙头企业带动,加速转型升级,重振高山茶。抓好福建大田大方广茶业有限公司的江山美人茶生产,带动全县美人茶发展,打造大田“美人茶”品牌。开展农特产品文创活动,做足“乡味”,着力打造“硒望大田”公共品牌,实现一村一品。 

  3.数字农业再提速。以农创智慧馆建设为标杆,着重抓好智慧创意项目。建立大数据平台,推进“一品一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信息网络进村入户,实现数据共享,有效管理和服务。 

  4.新型农业添活力。以产权制度改革“三变”为目标,着重抓好新型主体项目。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通过集体产权制度“三变”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开展联耕联种、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直接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托管,扩大服务规模,采取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新型农民主体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5.精确农业促脱贫。发挥浩沙集团等来料加工企业帮扶带动作用,发展一批到乡、到村、到户扶贫车间、扶贫班组,确保每个贫困户有一项稳定增收项目。同时,做好培训、教育、帮扶工作,从“扶智”和“扶志”入手,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激发内生动力。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农业局收入预算为2683.55万元,比上年增加873.4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专项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58.76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224.7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83.55万元,比上年增加873.4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57.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91万元,公用支出20.65万元,项目支出2180.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683.55万元,比上年增加873.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农业行政运行(2130101502.5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支出。其中32万元含种子应急储备经费、土地确权电子档案经费、农业执法工作 

  (二)其他农业支出(2130199172.15万元。主要用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民创业园、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补助支出。 

  (三)病虫害控制(213010820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支出。 

  (四)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30124115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农民合作社补助项目、农民合作社发展项目资金支出。 

  (五)农业生产支持补贴(21301221873.82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注: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81.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3.50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外、省市专家方面的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3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2.3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农业局(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65万元,比2017年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农业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农产品检测检验工作项目采购小型计算机预算安排5万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采购黑白激光打印机预算安排2万元,农业执法工作经费采购黑白激光打印机预算安排5万元,一事一议项目采购黑白激光打印机预算安排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大田县农业局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农业局共设置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62.1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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