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09-11 16:56 来源:大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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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溪镇、华兴镇、济阳乡、谢洋乡财政所:

  根据《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65号)、《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建村〔2021〕8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建指〔2023〕102 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住建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20〕100号),结合我县各乡镇上报情况,现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028万元及往年结余2.502万元给你们,款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此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支持乡镇上报的2023年的14户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补助标准2.502万元/户。均溪镇1户不占用2023年任务指标,使用往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结余资金进行补助,补助标准2.502万元/户。(详见附件1)。

  二、各乡镇要加快工程进度,早开工、早竣工验收,确保年度改造任务完成;对正在施工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由住建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财政部门按规定补助标准50%的比例将补助资金预拨付至农户;对已竣工的工程,乡镇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验收,最迟于验收合格后30 日内将补助资金足额拨付至农户。

  三、请各乡镇在收到本通知3日内在预算一体化做好项目库并送审。

  四、各乡镇要完善“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及时将 2023 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信息录入到福建省扶贫 (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和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

  五、各乡镇要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 (2023) 64 号)要求,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按照附件2 要求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六、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列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各乡镇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资金使用等各项工作。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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