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提前分配2024年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
桃源镇财政所、前坪乡财政所: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宗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3〕3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省级少数民族补助款的通知》(闽财行指〔2023〕23号)文件精神,由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拨给你乡(镇) 村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 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尽快将资金拨付到具体项目,并严格按照《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行〔2021〕13号)规定使用,加强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做到专款专用,并反馈使用情况。
附件:2024年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大田县财政局 大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3年 12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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