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打造 产业振兴示范村县级配套资金的通知
湖美乡财政所:
根据经费类〔2021〕180号县领导批示意见,现下达2021年支持打造产业振兴示范村县级配套资金50万元,支出款列“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科目。请规范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大田县财政局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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