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补贴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财政所:
为做好财政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三明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开展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2年度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机购置、农村耕地地力保护资金等2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上述专项资金2022年度支出活动情况。
二、检查方式
检查时间,
三、检查任务分工
组 长:陈开旺
组 员:吴高群 、吴建富
检查单位:农业农村局(延伸抽查均溪镇建成村、和丰村)、县财政局(国库股)。
四、工作要求
(一)请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检查组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需做好检查工作底稿,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建议等形成书面检查材料,于
(三)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廉政纪律。各检查组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工作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对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附件:大田县2022年度财政补贴资金重点检查情况表
大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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