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5-07 11:07 来源:大田县财政局
| | | |

县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财政所:

  为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安全和规范使用,结合市财政局对我县开展的专项资金检查,决定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检查发现问题落实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检查在全县开展2019-2021年度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抽选部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检查(抽检资金明细见附件)。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资金申报和分配情况;资金拨付和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资金核算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22年5月10日---5月25日,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另行通知。

  检查方式: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验账册、深入项目实地调查等方式开展检查。

  四、检查任务分工

  第一组:

  组  长:吴建富  组员:张慧兰、范颖琳

  检查单位:上京镇、农业局

  第二组:

  组  长:叶聿野  组员:陈增欢、陈越琴

  检查单位:武陵乡、县交通局

  第三组:

  组  长:吴高群  组员:陈细妹、田成领

  检查单位:吴山镇、太华镇

  五、工作要求

  (一)请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各检查组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检查需做好检查工作底稿且各检查组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建议等形成检查报告,于5月30日前报送财政局监督股。

  (三)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廉政纪律。各检查组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各项检查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不得索取和收受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工作人员及其他专业人员对检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附件:大田县2022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抽检表

  

 

                                                                      大田县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